根據工作需要,我院擬招聘10名輔助審判事務人員,分別從事庭審記錄、裁判文書上網、案件報結信息錄入、紙質檔案與電子檔案整理裝訂等輔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崗位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職業道德品行;
2.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職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或因違法違紀被辭退、開除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有結論的;
3.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員有作為被執行人未了結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情形的;
4.有其他不適宜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1.速錄員若干名,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掌握計算機聽錄技巧,法學類專業或有在法院從事過且熟練審判輔助事務工作者,優先考慮;
2.信息錄入員、文書上網操作員、紙質和電子檔案制作員若干名,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會基本操作電腦,符合辦公要求。
以上崗位共計10名,男女不限。
二、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報考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須填寫《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及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①身份證;②學歷及學位證書(需提供學信網學歷認證);③相關專業等級證書;④兩寸彩色證件照2張;⑤退役軍人需提供退伍證。
2.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2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樓二樓大廳右側。
4.咨詢電話:22139776、0595-22139913、22139515。
三、面試
報名后當場進行面試,面試地點:中院辦公樓八樓政治部。
根據面試情況,研究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后進行政審。
四、其他事項
1.合同期二年,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工資待遇:基本工資2200元/月,績效工資500-1000元/月。月收入約3000元左右(含個人應繳交的五險一金部分)。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