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衛生廳等部門關于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11]160號)和《惠安縣公務員局 惠安縣衛生局關于印發<惠安縣2014年度緊缺急需衛生人才招聘指導目錄>的通知》(惠衛綜[2014]12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惠安縣醫院等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赴福建醫科大學、江西贛南醫學院等醫學類院校公開招聘衛生類緊缺急需專業技術人員27人。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
詳見《2014年惠安縣衛生系統赴醫學類院校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傷、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9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間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對象均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畢業生。其中,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他報考人員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4年2月1日前取得。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郵寄預報名與現場報名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應下載、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將該表格發送至本次招聘專用郵箱:haxwsg@163.com 。郵件發送完畢后,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打印后的《報名登記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到現場(共設2個報名點)進行認證報名。
1.報名時間與地點
(1)福建醫科大學報名點:
現場報名時間: 2014年3月9日上午9:00-11:30
現場報名地點:福建醫科大學
(2)江西贛南醫學院報名點:
現場報名時間:另行通知
現場報名地點:江西贛南醫學院
2.報名所需材料
報考人員填寫《2014年惠安縣衛生系統赴醫學類院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屬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報考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每位報考人員均須提交1張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提交報名材料時,報考人員務必認真填寫個人有效的聯系方式。
3.資格審核
由縣編辦、公務員局、財政局、衛生局現場招聘工作組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核合格者準予參加考核考試。
(二)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在報名點進行,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1.面試內容:公共綜合知識(類同于公務員錄用考試面試內容)和有關衛生法規(《執業醫師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專業知識。
2.考試總成績的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加分。其中,研究生加分5分;經規范化住院醫師培訓合格并獲得所報考專業衛生類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加分3分;獲得所報考專業衛生類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加分2分;在校期間綜合積分在本專業前30%的加分2分。
3.面試成績合格線:報考縣直醫療單位的,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的方可聘用;報考鄉鎮衛生院或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人員,面試成績不低于65分的方可聘用。總成績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報考人員,應當日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逾期未簽訂協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并在各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三)體檢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在面試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確定后,將對其個人檔案及在校表現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四)聘用
根據考試及體檢結果,確定各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惠安人事人才網(www.harc.gov.cn)公示7天。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且相關證件齊全、個人檔案按時送達的,由用人單位到縣委編辦、縣公務員局辦理相關用編、聘用手續。工資待遇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滿五年(按簽訂合同之日起算),服務未滿五年而辭職或調動者須交違約金人民幣10000元。
(二)因報考人員考核、體檢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原則上在各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三)各崗位擬聘用人員在2014年8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原件、個人計生、綜治證明或未將個人檔案寄至惠安縣公務員局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請及時與惠安縣公務員局、惠安縣衛生局聯系。咨詢電話:0595-87382166
(五)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電話:0595-87392509
(六)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惠安縣公務員局、惠安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惠安縣公務員局
惠安縣衛生局
2014年2月17日
附件下載:崗位信息表+報名登記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