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我院擬招錄1名財務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1人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職業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不存在需要任職回避的情形;
5.符合職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或因違法違紀被辭退、開除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有結論的;
3.至政審時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員有作為被執行人未了結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情形的;
4.有其他不適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崗位及相關具體要求
財務室財務:在財務室工作,負責從事訴訟費用網上辦理,對訴訟費用繳納和退付申請的財務審核工作以及其他財務工作。
1.招錄人數1人,性別不限。
2.崗位要求:
(1)大專以上學歷,財務類專業;
(2)熟練運用辦公軟件及財務辦公軟件;
(3)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四、招聘程序
(一)面 試
政治部組織統一面試。
(二)體檢及政審
(1)體檢
根據招聘人數1:1比例,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組織進行常規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體檢而出現缺額時,按照總成績依次進行等額遞補。
(2)政審
組織對體檢合格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應聘人員應按規定提供綜治、計生等證明(原則上為縣級證明),逾期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因政審不合格或政審考察對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按照總成績依次進行等額遞補。
五、薪資待遇
1.擬聘用人員經政審合格后,招聘為洛江法院勞務派遣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享受洛江法院同類人員薪酬待遇,并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
2.新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因試用期不合格或因個人原因不能勝任工作需求的,可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情況,續簽勞動合同。
六、報名方式
1.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①個人簡歷;②身份證、戶口本;③學歷及學位證書,填報《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表。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1年6月4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洛江法院院部四樓政治部(403)
4.咨詢電話:0595-22632100、0595-22608363
七、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活動由洛江法院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2.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洛江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