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領條件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以及失業保險參保人員在保障范圍期間解除或中止勞動關系且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可申領失業補助金;失業保險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在保障范圍期間解除或中止勞動關系的失業人員可申領臨時生活補助金。
保障范圍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
未按規定履行參保繳費義務的不享受上述待遇。
二、受理時間
2021年12月31日前申領
三、補貼標準
(1)失業補助金:
參保繳費6個月(含)以上的1032元/月(安、永、德942元/月)
參保繳費不足6個月的516元/月(安、永、德471元/月)
(2)臨時生活補助:
參照參保地城市低保標準,累計參保繳費6-11個月的發放3個月臨時生活補助,累計參保繳費不足6個月的發放2個月臨時生活補助。
四、領金期限
失業補助金領金期限為6個月,只能申領享受一次,實行按月發放。
五、申報方式
線上申領方式:失業人員本人通過微信、支付寶、閩政通APP進行申領。
線下申領方式:失業人員本人攜帶身份證、社保卡至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
六、受理機構
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全市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聯系方式:
市本級:22376044
鯉城區:22280229
豐澤區:22584064
洛江區:22633578
泉港區:87993767
石獅市:88781025
晉江市:85698477
南安市:86377533
惠安縣:87372105
安溪縣:23232174
永春縣:23899695
德化縣:23521168
臺商區:6818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