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仲裁委員會系由泉州市人民政府設立組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專門仲裁經濟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法律服務機構。現因仲裁工作需要,特向社會誠聘出納人員。條件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任職資格
1.招聘崗位:出納1名,工作地點為泉州仲裁委員會本部(刺桐路82號晚報大廈)。
2.任職資格:
(1)具有會計、財務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需持有初級以上會計資格證書;
(2)3年以上出納工作經驗,有政府部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出納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3)了解國家財政、稅務政策和會計相關法律法規,熟悉銀行結算業務;
(4)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責任心強,能夠及時有效處理各類事務;有扎實的獨立工作能力和財務分析能力;
(5)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
二、薪酬待遇
面議
三、報名
1、報名采取電子郵件方式投遞簡歷,應聘人員需提供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證明復印件、相關職稱證書,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上述材料電子檔壓縮成一個文件,投遞至郵箱qzac@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姓名)。
應聘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弄虛作假,取消聘用資格。
2、報名截止時間:本公告發出之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18:00。
四、招聘流程
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總分50%,筆試成績前3名者進入面試,面試后取總分成績第1名進入面試后續流程。
簡歷投遞→簡歷篩選→筆試→面試→背景調查→體檢→試用→簽訂合同。
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秘書
聯系電話:0595-22518926
郵箱:qzac@163.com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刺桐路82號泉州晚報大廈10層東區。
郵編:362000
附件:個人簡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