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泉州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決定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警務輔助人員是指為邊檢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編外人員,以下簡稱“輔警”)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的輔警安排在基層執勤隊,工作地點主要為晉江機場和石井口岸。
二、工作職責
主要負責協助邊檢機關人民警察開展執法執勤和其他勤務活動。具體工作地點、內容、時間視實際工作需要而定,輔警須服從邊檢機關統一管理分配。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7年12月4日至2004年12月5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報考者的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報名日前取得。報名時為全日制在校在讀的學生不得報考。
(五)因工作需要,此次招聘原則上以男性為主(女性人數不多于2名)。男性身高166cm以上,女性身高156cm以上。
(六)身心健康,無新冠疫苗接種禁忌,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因工作需要,報名人員應已接種好兩針及以上的新冠疫苗。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無吸毒、紋身、口吃、斜視、色盲、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七)自愿從事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管理分配。有原工作單位者,錄用后須提供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相關材料。
(八)能夠適應夜班、周末班工作及集中閉環勤務管理要求。中共黨員、退役軍人及具有檔案管理、派出所內勤等相關專業學歷或工作經驗的優先考慮。
(九)法律、法規、規章和邊檢機關要求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曾被判處刑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曾因違紀違規等原因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5、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或者正在接受調查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8、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9、三代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的;
10、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待遇福利
每人每年經費保障不低于6萬元(含“五險一金”),并將隨著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資待遇,參加閉環勤務的按規定給予相關補助。加入工會,享受工會福利待遇。配發統一制式服裝。
五、招聘程序
報考對象依次經網上報名、初審、體能測試、報名資格復核、筆試、面試、體檢和政審考察合格后予以公示,上一個環節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個環節。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解聘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整個招聘工作預計在明年1月份前完成。各環節的時間、地點、入圍名單等信息將及時公布在“泉州邊檢”微信公眾號,報考對象須密切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2月12日24:00截止。
報名方式:報考對象需自行下載《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1),在電腦上如實填寫完整并打印簽字掃描或拍照后(含電子版),與其他報名材料一并發送到330442517@qq.com,并在郵件標題上備注本人姓名。
報名材料:郵件報送以下材料(掃描件或足夠清晰的照片)
①《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報名表中“應聘人簽字”一欄需本人簽字后掃描或拍照上傳)(詳見附件1);
②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首頁+本人頁);
③畢業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查詢),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證明;
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彩色數碼證件照;
⑤二針或多針新冠疫苗接種相關證明材料電子截圖;
⑥公安民警配偶報名的,應提供關系人的職業身份證明、結婚證、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如為退伍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院校畢業生報名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上述所有認證材料必須在報名期間提供。
注意:我單位收到報名郵件后,將及時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將在3個工作日內直接回復郵件告知報考對象;初審不合格的,也會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報考對象。報考對象在報名之后應及時關注郵箱來信或手機來電,報名后3個工作日未收到郵件或來電的,請主動來電確認,以免錯過報名結果反饋信息。
咨詢電話:0595-22353001(工作日期間8:30-11:30、14:30-17:30)。
(二)體能測試
初審合格的報考對象均應參加體能測試;規定時間內未參加的,取消聘用或遞補資格。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只允許當場測試一次。測試標準如下:
1991年12月5日以后出生的報考對象,執行30歲(含)以下體能測試標準;1991年12月5日(含)以前出生的報考對象,執行31歲(含)以上體能測試標準。
棄權、體能不達標者不進入下一輪測試。體能測試當日考生必須簽訂體能承諾書,承諾本人身體健康,沒有會影響本人參與體育活動的不適、損傷、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等。如果在體能測試過程中產生或引發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三)報名資格復核
體能測試合格的報考對象方可參加報名資格復核,采取現場復核的方式。報考對象應將下列材料按順序排好后,供工作人員現場復核:
1、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1份;
2、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持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名的,須提供本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各1份(上網查詢并打印,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取得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所取得學位的《認證報告》1份(上網查詢并打印,學位網網址http://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
4、《報名登記表》中“個人專長及所獲證書”所填內容的相關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新冠疫苗接種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或電子截圖打印件1份;
6、民警配偶報名的,應提供關系人的職業身份證明、結婚證、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報名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筆試
筆試采取隨機抽題閉卷考試,均為客觀題,卷面總分為100分,設合格分數線。考題主要來源于政治理論、《憲法》、《刑法》、《出境入境管理法》、《人民警察法》等范疇,報考對象可下載學習資料(詳見附件2)進行學習。
(五)面試
按照崗位招考人數1:2的比例,從筆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報考對象中,按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2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以面談的形式組織,總分為100分,設合格分數線。
(六)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折算過程的中間數據、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數點后兩位。
當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報考對象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錄取;若報考對象筆試成績也相同,經輔警招考專班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報考對象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錄取。
(七)體檢
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1:1.1的比例,從面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報考對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因工作崗位特殊性,乙肝病原攜帶者、紋身視為不合格。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參加體檢人員應根據通知按時參加并配合體檢,否則視為放棄資格。體檢結果由泉州出入境邊防檢查站負責通知。報考人員在得知體檢結果7日之內,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按相關規定提出書面復檢申請,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體檢的一律無效。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并與泉州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八)政審考察及公示聘用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我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審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政審考察合格后,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并予以公示,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將予以正式聘用。
(九)遞補
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的,或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我單位決定是否從綜合總分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考試總成績自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半年內有效。在考試總成績有效期內,若出現職位空缺(如:體檢不合格、政審考察不合格、棄權、離職等),將從面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報考對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選。
在考試總成績有效期內,若我單位擬新招聘輔警的,可視情從面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報考對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
六、其他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報考對象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相關資料。報考對象應對填寫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錯誤、不全、失真,隱瞞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崗位要求的情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直接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并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二)報考對象進入公示環節后,因個人原因提出放棄等情況的,列入報考對象誠信檔案,兩年內不得報考泉州邊檢站輔警招聘考試。
(三)報考對象提交的各項材料(原件除外),由我單位統一存檔保管,不再退還。
(四)“泉州邊檢”微信公眾號是發布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應聘者密切關注。同時,在招聘過程中,應確保通訊暢通。本次招聘考試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舉辦考試輔導。
(五)本公告由泉州邊檢站政治處負責解釋。
泉州邊檢站咨詢電話:0595-22353001(工作日期間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