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
2022年3月期間,在市本級參保,因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給予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支持企業組織職工以工作代替培訓。
二、補助標準
按每名參保繳費職工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
三、發放方式
免申即享。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本市被列為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當月(即2022年3月)的參保單位失業保險繳費人數確定補助人數,并將補助資金匯入企業對公賬戶。無需企業提供材料。
四、發放進展情況
市本級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企業名單現已全部公示完畢(詳見市人社局網站),補助資金發放臨近尾聲。若參保單位對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金額有異議的,可在2023年3月31日前向市本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交《參保單位申請補發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承諾書》(詳見附件)申請復核。
五、受理期限
截至2023年03月31日。
六、聯系方式
泉州市就業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務中心(失業保險科)
地址:豐澤區海星街100號行政服務中心A棟3樓34號窗口
電話:0595-22376044 0595-28133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