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隊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專職站級指揮員15名。政府專職站級指揮員實行勞動合同用工制度,主要負責支隊下屬的政府專職消防救援站的管理指揮工作,執行24小時駐勤工作制。正式上崗前需接受為期6個月的崗前培訓和6個月的跟崗實習,完成培訓任務并通過考核的任命為副站長或副指導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社會人員,限男性。
二、報考條件
(一)各類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大學本科以上社會青年。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學歷的須為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統一錄取且取得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的畢業生;研究生學歷的須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取得研究生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的畢業生(下同)。
2.具有消防實戰經驗消防員。
(1)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2年消防救援實戰工作經歷的。
(2)具有5年消防救援實戰工作經歷的,學歷可放寬至高中(含職高、中專)。
(3)曾任或現任消防救援隊伍站長助理職務的。
消防救援實戰工作經歷是指在原武警消防部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政府專職消防隊基層一線滅火救援崗位工作。泉州市消防救援隊伍在職政府專職消防員符合條件的可以報名參考。
3.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服役滿5年以上的退役士兵。
同時具備以上2種條件的,應確定報考類別。
(二)各類報考人員除上述條件外,還須滿足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陸勤人員);
3.熱愛消防救援職業;
4.具有崗位所需的心理素質;
5.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93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不超過35周歲;軍隊自主擇業干部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3.受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專門矯治教育的;
4.因違法等原因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5.軍隊服役期未滿退出的;
6.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1.烈士子女;
2.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中有重大立功(戰時三等功或平時二等功以上)表現的;
3.警校畢業的。
三、報名辦法
(一)招聘崗位查詢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專職站級指揮員的具體崗位、人數、要求等,詳見《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政府專職站級指揮員招聘簡章》。招聘崗位實行統一分配,報名人員可填報3個具體崗位意向。
(二)報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7月31日18:00。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政府專職站級指揮員招聘報名表》,并將報名表電子版、近期2寸證件照電子照片及相關報名材料,打包壓縮以“姓名”命名,發送至指定郵箱(343760537@qq.com)。相關報名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或技能證書(如有)等掃描件;學籍學歷查詢表,個人履歷等證明材料掃描件。
2.實行告知承諾制。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四、應聘考核
應聘考核分筆試、體能(業務技能)測試、心理測評和面試,計劃于2023年8月開展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招聘實行全程淘汰制,應聘考核項目有一項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一)筆試。筆試科目設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滿分70分;《申論》為主觀性試題,滿分為30分。兩科并卷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成績合格線將統一劃定。
(二)體能測試。主要測試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韌素質等。測試科目為1500米跑(8分30秒內為合格)、立定跳遠(1.7米以上為合格)、俯臥撐(1分鐘內20個以上為合格)。其中1500米跑只允許當場測試1次。立定跳遠和俯臥撐當場測試不超過2次。任一科目不合格,則體能測試不合格。注意:參加體能測試前,考生的身體狀況必須能夠適應劇烈活動,否則取消體能測試資格。
(三)業務技能測試。具有消防實戰經驗消防員除參加體能測試外,應參加業務技能測試,考核一人三盤水帶連接,垂直鋪設水帶,100米消防障礙,滿分150分,成績標準詳見《業務技能測試成績標準》,低于75分則業務技能測試不合格。
(四)心理測評。采用消防員招錄心理測查系統進行,由系統自動評判“合格”或“不合格”。
(五)面試。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在筆試、體能(業務技能)測試、心理測評達到合格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消防實戰經驗考生和其他考生分類排序。面試以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開展,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邏輯思維、臨場應變、責任感與進取心,以及入職動機、行為舉止和形象氣質等。面試成績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
五、確定入圍對象
應聘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政審和資格審查對象。綜合成績按如下計分規則計算:
(一)筆試、面試、業務技能測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二)具有消防實戰經驗消防員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35%+業務技能測試成績*15%。
(三)其他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若合格考生人數不足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時,按照合格考生人數的三分之一確定入圍對象。消防實戰經驗考生和其他考生分類確認入圍對象。
六、體檢、政審和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和資格復審。體格檢查標準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陸勤人員)。考生對體檢結果持有異議并申請復檢的,經研究同意,可以進行一次復檢,體格檢查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相關費用由考生承擔。
政審參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進行。由考生填寫政治審查表,招聘單位向駐地公安機關及所在村(居)委會或學校確認。
資格復審主要審核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考生應將下列材料按順序整理好后裝入檔案袋,按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1.報名表(需粘貼2寸證件照);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有學位證的還須提供所獲學位的《認證報告》1份(上網查詢并打印,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
5.有服役經歷的,需提供本人《退出現役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有消防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工作單位出具含工作年限的工作證明。
六、聘用和遞補
應聘考核、體檢、政審和資格復審均合格的考生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泉州消防公眾號公示3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應按通知要求時限報到,辦理入職手續,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參加崗前培訓和考核,試用期為6個月。未能通過考核或未能完成崗前培訓任務的,不予轉正。崗前培訓一個月內擬聘用人員離職的,予以遞補。
七、薪酬待遇
按照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政府專職消防員薪酬待遇有關規定執行,年薪不低于10萬,并按有關規定辦理五險一金(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醫療保險、公積金)。提供工作期間的伙食和服裝,每年享受工會權益、年休假和單位安排的1次免費體檢。工作滿8年、15年、20年的頒發職業榮譽紀念章,并配套發放獎金。表彰獎勵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以及群團組織表彰獎勵范圍;在景區門票優惠、看病免排隊、子女入學入托等方面享受與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同等優待政策。
八、招聘咨詢
招聘咨詢電話:0595-36616558,接聽時間:工作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5:00至17:30。
具體招聘政策詳見《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政府專職站級指揮員招聘政策問答》。
九、特別提示
此次招聘由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隊組織,不委托任何代理機構或個人開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輔導用書,不收取任何報名考試費用;應聘人員應注意接聽接收電話和消息通知,根據公告安排參加各項考核。因應聘人員自身原因未能按時參加招聘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期間,應聘人員不得著帶有消防標識等消防相關的服裝。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隊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