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城建集團啟動2024年第一批“璞石”引才
紀檢監察類、人力資源管理類、施工企業管理類等10個
中、高端崗位 虛位以待、欲報從速
一、企業簡介
泉州城建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泉州城建集團”)是泉州市委、市政府為提升泉州城市新區建設水平,推動城建類資源資產的優化整合而設立的國有集團。集團注冊資金60億元,截至2023年底資產總額已達1783億元,是泉州市資產規模最大的市屬國有企業,也是泉州首家獲得公開市場主體信用評級最高等級“雙3A”的國有企業。2023年,集團躍居全國城投百強34位、福建省服務業企業百強56位。集團現有全資、控股、實際運營的各級權屬企業24家,通過承擔城東組團、東海組團、北峰組團、江南組團的開發建設任務以及老舊片區(古城外)的改造任務,與海絲名城共成長、同發展。成立七年來,泉州城建集團已形成了片區開發、地產置業、工程總承包、城市運營、供應鏈業務、產業投資、全過程工程咨詢等多個業務板塊,努力打造國內一流的城市建設運營服務綜合提供商。
泉州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泉州建工集團”)是泉州城建集團為推動落實“十四五”發展規劃“一核兩翼三驅四保”業務布局、做大做強施工戰略板塊整合成立的國有企業,注冊資本5億元。公司以建筑施工為主營業務,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市政施工總承包貳級和9項專業承包資質,業務廣泛涉及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基礎設施、老舊片區改造、城市更新提升等重要民生領域。近年來,公司先后承接婦產醫院、正骨醫院、醫高專學生公寓、市檔案綜合大樓及立體停車樓、石獅市教育基礎設施建設PPP項目、晉光小學東海校區擴建、市二實小城東北校區、樂居系安商房和水墨系商品房等項目。
二、“璞石”引才崗位
(一)泉州城建集團及權屬企業本批次計劃引入:
(1)集團總部中層副職(紀檢監察類1名);
(2)二級企業領導班子副職(紀檢監察類1名);
(3)泉州建工集團中層副職(紀檢監察類1名);
(4)泉州建工集團分公司副總經理(第一、二、三分公司各1名);
(5)人力資源管理類崗位(柱石類人才1名、礪石類人才1名);
(6)泉州建工集團分公司商務部經理(第一、三分公司各1名)。
所有引才崗位將按照適崗原則擇優選拔人才,不定期、適時組織開考。
掃描下方二維碼查看具體崗位及條件:
泉州城建集團2024年第一批“璞石”引才崗位表
(二)特別說明
1.涉及工作年限計算的,以2024年6月1日為基準日計算。
2.年齡:35周歲(含)以下應為1988年6月1日后出生人員;40周歲(含)以下應為1983年6月1日后出生人員;45周歲(含)以下應為1978年6月1日后出生人員。
3.對于行政(事業)身份干部參加應聘并錄用的,其組織人事關系調入所在企業,不再保留其行政(事業)級別和原有行政(事業)干部身份。
4.引才專業要求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年)》;如高校開設的專業不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年)》內的,由集團根據課程表等相關佐證材料認定是否符合引才崗位設置的專業要求。
5.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
(三)應聘情況說明
1.應聘者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2)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3)具有干事創業的事業心和擔當精神;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必要的專業知識;
(5)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團結合作,品行端正,廉潔從業,實績突出,無不良履職記錄;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職的身體素質。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個人原因,導致企業經營管理不善,發生安全、質量等重大責任事故,或出現嚴重虧損,造成國有或集體資產嚴重流失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個人在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有重大弄虛作假行為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限內的;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4)國家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和有關政策另有規定不能擔任國有企業職務的;
(5)經在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查詢,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個人征信有惡意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其他不宜報名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用人單位薪酬管理制度執行,享有國家法定福利待遇。
四、“璞石”引才程序
1.公開報名。所有崗位長期引才,將根據報名情況和人才儲備情況不定期擇優篩選簡歷、組織考核,隨時可開考,招滿即止,欲報從速!本次引才實行線上報名系統,報名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泉州城建集團有限公司報考系統(https://zp.qzcjjtyxgs.com),注冊個人賬戶,根據要求完善個人信息、提交相關報名材料。
通過主動公開報名、城建人才庫、獵頭推薦等渠道接收的簡歷均納入本次引才崗位的候選范圍。
同時,所填寫的個人信息、聯系方式(包括移動電話、家庭電話、郵箱、地址等)等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因有誤而影響引才考核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2.簡歷篩選。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報名情況有權進行簡歷篩選,擇優確定進入電話了解及面談的意向人選。
3.電話了解。用人單位與通過簡歷篩選人員進行電話了解,并記錄、評估,進一步擇優確定進入面談的意向人選。
4.面談。組織面談,對報考人員的工作經驗、專業能力、求職意愿及薪資意向等方面進行崗位匹配度評估,擇優確定考核面試人選。
5.資格審查。組織資格審核,資格審查貫穿引才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人選,立即取消引才資格,資格審核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反饋。入圍考核面試的候選人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以下相關資格審查材料:
(1)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學歷證明、學位證明、職(執)業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職務)證書(如職稱評審或執業資格考試已通過但尚未領取證書的,有相應公布文件或成績單佐證,可按已獲得該職稱、執業資格證書予以確認);
(2)工作經歷證明(可提供單位職務聘書、勞動合同、單位證明、當地人社部門蓋章的社保繳納證明、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具體工作崗位證明等,如崗位要求工作年限,必須提供所要求年限的工作經歷證明,無法提供則不計算年限);
(3)任職經歷相關證明材料;
(4)可佐證報名崗位引才條件的其它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必須提供崗位引才條件的證明材料(含大中型企業的相關認定資料),如無法提供,默認不具備。
經簡歷篩選、電話了解、面談、資格審查等,每個崗位引才計劃人數與擇優確定入圍考核面試人數的比例達到1:3即可開考;若崗位引才計劃人數與擇優確定入圍考核面試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經集團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6.組織考核面試。主要采用但不限于半結構化面試、非結構化面試、應聘演講、無領導小組討論、崗位勝任力測評、撰寫方案等形式進行,具體形式以考核面試通知為準。進入考核面試的應聘人員應于規定時間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準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核面試,未按時到現場參加的,視同本人放棄應聘資格。
考核面試人數與引才崗位人數比例大于1:2的,單輪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視為成績合格;考核面試人數與引才崗位人數比例小于或等于1:2(不含小于或等于1:1)的,單輪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及以上,視為成績合格;考核面試人數與引才崗位人數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單輪面試成績須達到8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引才環節。若崗位所有參加考核者的考核面試成績均低于合格分,則取消該崗位引才計劃。若考核面試成績并列的,則進行加試。
7.社會調查。對進入社會調查名單的人員進行社會調查,調查方式包括查閱個人檔案、開具相關審核證明、赴原單位考察了解等,主要調查包括但不限于有關證書、證件的真實性,任職經歷、工作表現、業務能力、綜合素質、綜治、失信被執行、遵守黨風廉政規定及個人征信等情況。屬于企管人員的還須根據企管人員選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開展組織考察。
8.確定擬聘用人選。若社會調查結果符合任職要求,則按考核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
9.入職體檢。組織擬聘用人員體檢,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本次體檢按有關規定要求執行。對不符合體檢合格標準的部分項目安排復檢,復檢只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根據體檢結果是否合格情況確定最終擬聘用人選。
10.公示。對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滿后,不存在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11.辦理入職。錄用人員須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若有特殊情況經用人單位批準并報備集團后,方可延期報到。
在社會調查、入職體檢、公示、辦理入職等環節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或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崗位引才計劃缺額時,由集團決定是否按該崗位考核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如新錄用人員在入職1年內出現無法勝任工作、試用期考核不通過、離職、辭退、放棄聘用資格、違規違紀等情況時,由集團決定是否按該崗位考核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五、其他事項
1.正常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時)、14:30-17:30(冬令時),接受來電咨詢:泉州城建集團人力資源部,陳女士0595-22289803;泉州城建集團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張女士0595-28288970;泉州建工集團,林先生0595-68273539、0595-68293975。
2.所有人員實行聘任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聘期3年。屬于企管人員的,應進行任職試用期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經理層成員實行任期制契約化管理,與單位簽訂崗位聘任協議、經營業績責任書(年度、任期),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3.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崗位招用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取消錄用資格。
4.引才計劃未盡事宜,解釋權歸泉州城建集團有限公司所有。
六、中高端崗位長期引才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梯隊建設,做強人才儲備庫,泉州城建集團各層級權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部門正副職等中高層管理崗位、專業序列崗位、經營序列崗位等長期引才,引才人數不限,長期有效,引才范圍涵蓋工程管理類、地產開發類、供應鏈管理類、規劃設計類、城市運營類、園區運營類、投資運營類、資產運營類、股權運作、股權收購、產業投資類、法務風控類、建材貿易類、融資租賃類、金融保理類、審圖類等專業人才或急需緊缺人才。具體內容掃描下方二維碼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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