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泉州市公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擬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站務員。
一、公司簡介
泉州市公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介詳見附件1。
二、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站務員5人。招聘崗位、人員條件等詳見《2025年度自主公開招聘崗位需求情況一覽表》(附件2)。
三、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信廉潔,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團結合作,作風嚴謹,有良好的職業素養,無不良履職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
(二)具有良好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
(三)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正在黨紀政務處分期限內的;正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國家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和有關政策另有規定不能擔任國有企業職務的;
3.經在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查詢,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
4.其他不宜報名的。
四、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網絡報名、資格審查、組織測試、社會調查、確定人選、組織體檢、公示聘用、辦理入職等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報名時間:2025年5月21日8:00至2025年6月4日17:30止,報名系統將于6月4日17:30關閉。考生需準備以下材料的電子文檔(照片或掃描件均可,文字圖片要求清晰可辨):
1.報名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招聘系統(https://wfw.qct.bolangit.cn/recruit/h5/#/login)注冊個人賬戶,根據要求填寫報名信息。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證明、學位證明、職(執)業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職務)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學歷學位請自行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進行在線認證,并提供驗證報告;資格證書請提供資格確認文件、在線查詢截圖等相關材料。
3.個人簡歷。
4.近期彩色免冠標準證件照片1張,對模糊不清、網絡截圖、生活照等各種不符合規定的照片將不予通過審核。
5.《回避承諾書》(附件3)。
以上各項材料,上傳至招聘系統。應聘有關問題,可咨詢0595-22283802。
(二)資格審查。審查截止時間為6月6日下午17:30,6月5日初審未通過需補齊材料的考生須于6月6日上午12:00前完成資料上傳,考生若未按時補充報名材料則視為審查不合格。考生必須在審核原件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其中,2025年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書最遲須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的畢業生須于報名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且證書或證明的落款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31日。
根據工作安排,預計在6月中下旬組織筆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經資格審查合格且符合開考條件的,考生應于6月7日至6月8日17:30登錄報名系統完成參加考試的確認手續,確認后安排考試座次,未確認參加考試者,視為放棄應聘資格(若因不可控因素,筆試及確認時間調整,將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招聘平臺公告)。報名時間截止后,準考證將統一通過招聘系統生成,請考生自行關注下載。崗位報名經資格審查后,招聘計劃人數與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達到1:3的即可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或由用人單位結合報名人選綜合素質、崗位緊缺程度等經報請集團公司批準后方可開考,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
(三)組織測試。測試包括初試、復試等環節。
1. 初試。采用筆試形式進行,筆試主要考查公共基礎知識、綜合應用能力、專業知識等,專業知識所涉及內容為《城市公共交通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93號)、《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服務規范》(GB/T 22484-2016)、《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5號)、《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具體時間、形式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0分(含),低于50分者不予進入復試環節。
2. 復試。主要采用但不限于專業知識測試、半結構化面試等形式進行。根據招聘崗位名額,由達到合格分數線考生的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復試人選,復試人選最后一名初試成績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報考人員為復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復試人選。其中,半結構化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5分(含),成績當場統計、當場公布,低于75分者不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
3. 綜合成績計算辦法。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各占綜合成績的40%和60%,各類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集團將按綜合成績1:1確定進入社會調查的人員名單,若綜合成績出現相同情況,則根據復試成績排名先后確定;若綜合成績、復試成績、筆試成績均并列的,則組織加試一輪。
(四)社會調查。根據招聘崗位名額,由達到合格分數線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進入社會調查人員名單。對進入社會調查名單的人員進行社會調查,調查方式包括查閱個人檔案、開具相關審核證明等,主要調查包括但不限于有關證書、證件的真實性,任職經歷、工作表現、業務能力、綜合素質及綜治、失信被執行、經商辦企、外部兼任職、投資入股等情況,并了解其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經商辦企等情況。
從資格審查至社會調查環節(截止確定擬聘用人選前),如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相應證書及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如有特殊情形暫無法提供的,應書面報經招聘企業審批同意。
(五)確定人選。若社會調查結果符合崗位任職要求,由達到合格分數線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
(六)組織體檢。組織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詳見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局網站)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公示聘用。對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不存在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八)辦理入職。
1.報到時限。被錄用人員在接到錄用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若有特殊情況經批準的,可延期報到。
2.人員遞補。從社會調查至辦理入職等環節,因考生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計劃缺額時,由集團公司決定是否進行遞補。新錄用人員在入職后2個月內(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算)離職或放棄聘用資格的,由集團公司決定是否按該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所有人員實行聘任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聘期三年,試用期2-6個月,若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或不適崗,則予以轉崗、降聘或辭退。聘用期滿后,根據業績考核情況,決定解聘或續聘。薪酬、食宿等按招聘企業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泉州市公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招用工管理辦法》,自主招用員工僅可在泉州市公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權屬企業間調配使用。
(二)考生應嚴格按照崗位招聘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考生有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情形的,立即取消面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所填寫資料、聯系方式必須完整且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考生報考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錄用資格,已錄用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泉州公交集團負責解釋。
附件: 1.公司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