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公務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黨群工作部,省屬有關人才服務機構:
根據人社部《關于開展2014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活動的通知》(人社部〔2014〕136號)部署安排,現就我省“2014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活動(以下簡稱服務月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實施就業促進計劃,實名登記服務到人。
二、活動時間
20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服務對象
(一)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二)“三支一扶”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
四、活動目標
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閩政〔2014〕12號)、原省公務員局《關于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的通知》(閩人發〔2013〕75號),全面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登記2014屆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基本情況和就業服務需求,逐一聯系,為每一名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有效的就業服務。
五、活動內容
(一)開展實名登記。各設區市公務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人事部門要按照閩人發〔2013〕75號文件要求,通過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實名登記服務管理系統面向所有在本地求職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包括戶籍不在本地的高校畢業生)開展實名登記。要準確記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個人基本情況、求職意愿及就業服務需求,努力做到不漏項、無錯項。摸清就業服務需求。
(二)強化就業服務。各設區市公務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人事部門、省屬有關人才服務機構要按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信息,廣泛開展就業推薦、就業見習、就業援助、技能培訓等就業服務工作,促進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盡快實現就業。加強就業信息服務,廣泛收集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各類崗位信息,通過網絡招聘、現場招聘活動和重點推薦等方式,及時為求職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要大力開發并統一發布見習崗位,組織有見習需求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相應崗位的就業見習,提升就業能力。要加強困難畢業生的重點幫扶,逐一跟蹤落實,提供“一對一”就業幫扶,確保其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加大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力度,為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政策咨詢、創業培訓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加強基層服務項目期滿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全面落實期滿就業優惠政策,促進服務期滿畢業生順利實現就業。各級人才服務機構要加強服務窗口工作人員就業政策和業務培訓,實行首問負責制,確保為每一名前來求職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有效的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防止出現高校畢業生求助無門。
(三)廣泛開展宣傳。服務月活動期間,要充分利用網絡、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及時發布服務活動信息、崗位信息、就業見習信息等,提高就業服務月、就業促進計劃以及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的社會知曉度。
(四)加強跟蹤反饋。對實名登記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各設區市公務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人事部門、省屬有關人才服務機構要定期聯系,跟蹤了解其接受就業服務、享受就業政策以及就業進展情況,并及時在公共網實名登記服務管理系統中更新數據。我廳將適時對各設區市公務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人事部門和省屬有關人才服務機構通過實名登記服務管理系統開展就業服務情況予以通報。
六、工作要求
服務月活動結束后,各設區市公務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人事部門、省屬有關人才服務機構要認真總結活動情況和工作成效,形成書面報告,填寫《2014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活動情況統計表》(見附件)。活動總結報告和統計表請于10月7日前報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聯系人:黃思萬
聯系電話:0591-87546900(兼傳真)
郵件:bys@fjrs.gov.cn
附件:2014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活動情況統計表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