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財政廳廳屬事業單位是根據福建省財政事業改革發展需要,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以及為財政廳行使職能提供支持保障的單位。現因工作需要,部分廳屬事業單位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體檢相關標準;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9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
4.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見附件)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www.fjrs.gov.cn)、
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www.fjbys.gov.cn)、附加省財政廳門戶網站(www.fjcz.gov.cn)公開發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2日8:30——2015年3月13日17:00
2、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在省招聘委托報名網(http://zp.fjkl.gov.cn)進行。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應填寫《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并在筆試當天開考前,交福建省財政廳考務工作人員。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暢。
五、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參加筆試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年11號文件規定執行。
2、筆試滿分100分,60分合格。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進入面試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人數確定,棄權面試的空額從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3、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材料,其中包括: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學歷、學位原件、復印件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復印件);
(3)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我廳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
4、面試滿分100分,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合格線為70分。
5、綜合成績滿分100分,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總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6、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請關注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http://zp.fjkl.gov.cn)。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相關標準執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九、聯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中山路5號
郵 編:350003
聯系電 話:0591-870978058709700987097245
十、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財政廳廳屬招聘相關事業單位和福建省財政廳共同組織實施。駐省財政廳監察室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1—8709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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