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醫院綜合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促進全區醫療衛生事業科學可持續發展,建立權責明確、管理科學、激勵約束有效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現面向全省公開招聘泉港區區醫院院長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符合崗位要求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核,精心選拔優秀人才。
二、招聘職位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醫院院長1名。
三、招聘范圍及其方式
面向全省,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公開招聘。
四、報名條件和資格
1.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
(2)熟悉新時期醫療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醫院管理工作,有豐富的醫院管理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領導、綜合協調和管理能力,具有履行職責所必需的政策理論水平和專業知識;
(3)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醫療衛生事業,有良好的醫德醫風,具備主持醫院全面工作的能力,在工作崗位上開拓進取,做出實績;
(4)自覺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善于團結同志,服務意識強,作風正派,清正廉潔。
2.報名資格
(1)具有醫學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取得副主任醫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3)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任副院長以上職務或在三級綜合醫院任中層干部職務;
(4)男性須在196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須在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6)有國家市(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醫院工作經歷者優先錄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與公開招聘
(1)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未過影響期限或未解除處分的。
五、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組織公開報名、考試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組織考察、確定擬聘人選、聘任公示、辦理聘任手續等程序進行公開招聘。
1.發布招聘公告
以泉港區區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名義在《福建日報》、《泉州晚報》、《海峽都市報》、《東南早報》、《健康報》、《福建衛生報》等報刊上刊登招聘信息,同時在泉州人事網站、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泉港區衛計局網站和泉港新聞網上刊登公告及相關信息。
2.組織公開報名
報考人員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報名
(1)現場報名:報考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到現場報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發表的論文、相關工作簡歷及證明材料等以及《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公開招聘泉州市泉港區醫院院長報名表》一式兩份,并提交上述證件的復印件一份,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3張(照片背面寫清姓名)。
(2)郵寄材料報名:報考人員將上述需出具的材料一并通過特快專遞郵件在報名時間內郵寄到報名點辦公室。
報名時間:2015年7月23日起至2015年8月17日止(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11室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泉港區廣電大樓11樓1105室)
郵政編碼:362801
聯系人:莊碧青
聯系電話:0595-87971199(正常上班時間)
電子郵箱:123873721@qq.com
3.考試資格審查
在泉港區區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由區委組織部、區監察局、人社局、衛計局、泉港區醫院等單位相關人員組成資格審查小組,根據應聘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報經領導小組同意后,準予發給準考證參加筆試。
4.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內容包括醫院管理、衛生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衛生政策。總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筆試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
(2)筆試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3)入選者持泉港區區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地點集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試卷,應試者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答卷,由專業評審機構評分。
5.面試
根據參加筆試人員成績,取前10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面試總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工作由泉港區區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聘請相關專家和人員組成面試評審組進行現場質詢和評議。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面試前安排到指定醫院體檢)
6.組織考察
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前3名者進入考核,泉港區區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到預選對象戶籍所在地及所在工作單位對其德才表現和工作業績等綜合情況進行考核。
7.確定擬聘人選
泉港區區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考核情況,確定1名擬聘人選,報區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8.聘任公示
將擬聘人選的基本情況、個人簡歷、任現職情況及擬使用意見進行公示,時間一周,泉港區區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群眾意見并向領導小組匯報。
9.辦理聘任手續
院長由區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聘任,簽訂聘任合同和“泉港區醫院院長聘期目標責任書”,區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每年根據責任書要求考核院長。具體考核工作由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七、聘期待遇
1.實行院長目標年薪制,年薪50萬元(稅前),由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組成,院長基礎年薪30萬,績效年薪20萬根據簽訂的《泉港區醫院院長聘期目標責任書》考核結果予以發放;
2.提供約120㎡住房一套居住;
3.配偶愿來泉港工作,是醫務人員的,可按照同樣身份性質調入泉港區內醫院;
4.聘期5年(含試用期1年),每年考核1次,實行院長綜合目標管理責任制和院長年度考評制,考核合格的予以連聘。
八、組織領導
由泉港區區級公立醫院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聘工作,具體招聘業務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人事組組織實施。理論考試和技術考核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聘請相關專家組成評審組或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紀檢監察部門對公開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九、其他事宜
本實施方案由泉港區區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595-87971199(泉港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0595-87987377(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