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院)創建于1929年,系福建省教育廳直屬的全日制高等專科公辦學校,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以全日制高等專科教育為主,同時開展各種形式的非學歷教育,學院連續七屆獲得“省級文明學校”榮譽稱號,現因學校事業發展需要2015年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6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體檢標準;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9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崗位號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專業 |
學歷、學位 |
其他要求 |
備注 |
01 |
水利系教師 |
1 |
水工結構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水利工程、水文學及水資源、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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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水利系教師 |
1 |
無機非金屬材料、材料科學與工程、材料加工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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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水利系教師 |
1 |
大地測量學與測量工程、測繪科學與技術、測繪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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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水利系教師 |
1 |
環境科學、環境生態、環境科學與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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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機電系教師 |
1 |
材料科學與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學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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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機電系教師 |
1 |
機械工程、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設計及理論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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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機電系教師 |
2 |
車輛工程、汽車運用工程、載運工具運用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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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電力系教師 |
1 |
電力電子與電力傳動、電機與電器、電氣工程、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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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建筑系教師 |
1 |
橋梁與隧道工程、結構工程、市政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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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筑系教師 |
1 |
巖土工程、安全科學與工程、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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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筑系教師 |
1 |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結構工程、城市規劃與設計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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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水利系輔導員兼學生宿舍管理員 |
1 |
法律、法學、法學理論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中共黨員 |
入住學生宿舍 |
13 |
機電系輔導員兼學生宿舍管理員 |
1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中共黨員 |
入住學生宿舍 |
14 |
機電系輔導員兼學生宿舍管理員 |
1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與自動化、電氣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中共黨員 |
入住學生宿舍 |
15 |
建筑系輔導員兼學生宿舍管理員 |
1 |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價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中共黨員,男性 |
入住男生宿舍 |
16 |
建筑系輔導員兼學生宿舍管理員 |
1 |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價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中共黨員,女性 |
入住女生宿舍 |
17 |
水利系實驗員 |
1 |
水利水電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流體機械及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非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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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機電系實驗員 |
1 |
車輛工程、汽車維修工程教育、汽車服務工程、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非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
|
19 |
電力系實驗員 |
1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與自動化、電力電子與電力傳動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非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
|
20 |
電力系實驗員 |
1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與自動化、電力電子與電力傳動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非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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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建筑系實驗員 |
1 |
土木工程、結構工程、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非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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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信息系實驗員 |
1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加工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非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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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保衛處管理員 |
1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管理科學與工程、管理科學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該崗位需值夜班,適合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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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管理員 |
1 |
藝術設計類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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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計財處會計 |
1 |
會計(學)、財務會計(教育)、會計與審計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
合計 |
26 |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www.fjbys.gov.cn)、福建水利能電力職業技術學院門戶網站(http://www.fjsdxy.com)公開發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18日——2015年9月3日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將報名材料報送到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包括:
(1)2015屆畢業生:《福建水利電力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身份證復印件、一寸正面免冠近期數碼彩照1張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已獲得畢業證書的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及電子注冊備案表)。
(2)非應屆畢業生:《福建水利電力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身份證復印件、一寸正面免冠近期數碼彩照1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并打印),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佐證材料復印件;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學院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我院人事處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將在我院網站上公布,請及時關注。
4、報名費:根據閩人發〔2007〕104號文件規定,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收取考務費80元/人。應聘者可直接到我院財務處繳費,或繳至以下賬戶(注上應聘者本人姓名,報考崗位):
開戶行:建設銀行(開戶行建設銀行永安支行)
賬戶名稱: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賬號:35001646007059011111
已匯款考生請在匯款憑證上注明考生姓名、報考崗位代碼并將匯款憑證傳真至0598-3634273以便核對。應聘者應在初審名單公布后三天內繳費完畢,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如因報考人數不足等原因報考崗位未開考,學院將與考生聯系退還考試報名費,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參加考試,考試報名費不予退還。
五、考試
1、教師崗位(崗位1-崗位11)考試采取筆試、試講、面試相結合的辦法,行政教輔崗位(崗位12-崗位25)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年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試講(教師崗位)、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2、教師崗位(崗位1-崗位11)根據筆試、試講合計總分從高至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合格線為70分;
行政教輔崗位(崗位12-崗位25)根據筆試成績從高至低,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合格線為70分。
3、試講(教師崗位)、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試講(教師崗位)、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學院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延至考核前提交。
4、(崗位1-崗位11 )教師崗位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試講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合計算;(崗位12-崗位25)行政教輔崗位,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5、筆試、試講(教師崗位)、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請關注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網址:http://www.fjsdxy.com/)。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標準執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聘用及待遇
1、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聘用人員工資按國家事業單位工資標準發放,崗位津貼按學院規定執行。對于聘用人員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院給予安家費補貼3萬元;對于聘用人員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學院給予安家費補貼8萬元、購房補貼20萬元。
3、所有符合學院規定的聘用人員均享受租房補貼500元/月。
九、聯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國林路298號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郵 編:366000
電 話:0598—8823838、0598-8823839
十、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和省教育廳共同組織實施。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及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1—87853491(教育廳),0598—8823880(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