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泉州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文件的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工作需要,現決定公開招聘研究生學歷工作人員46名。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詳見《2016年福建省泉州市第一醫院公開招聘研究生學歷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0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博士最高年齡放寬至40周歲;
4.符合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特別說明: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6屆及往屆畢業生,且應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學位。我市各級各類公立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含試用期內)工作人員或曾被我市各級各類公立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聘用為編制內工作人員但服務期未滿五年而辭職的人員,不能報考。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屆別認定時間以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年份為準;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
3.除特別注明外,信息表中所有的崗位,含該崗位的本科階段及研究生階段均不包括中醫類專業及中西醫結合專業。表中“臨床醫學”,均為西醫臨床醫學。
4.應聘人員研究生專業(研究)方向由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所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研究生期間主要課程、研究生期間臨床實踐崗位、研究生畢業論文選題方向、導師專業等實際情況予以認定。2016屆畢業生提供的就業推薦表上的專業要與畢業證書上的一致,辦理聘用以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因就業推薦表與畢業證書專業不一致造成無法辦理聘用手續的,后果自負。
5.往屆畢業生還須具有三級及以上醫院工作經歷或三級及以上醫院規培經歷。
6.應聘人員本科階段的專業應與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7.研究生(博、碩)要求英語水平達六級(或相應考分)。
三、報名方法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6日-4月12日。應聘者可于工作日的上班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本人到泉州市第一醫院人力資源管理科現場報名,不接收電子郵件,所提交的報名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二)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報名地點:泉州市第一醫院人力資源管理科
聯系人:小吳
聯系電話:0595-22277026
郵編:362000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東街250號急診樓五樓人力資源管理科
(三)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時請應聘者按照下列人員類別,提供相應的全部材料,可先交復印件,并在考核(面試)時提供原件核實。具體類別如下:
1.2016屆畢業生: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附件2)、學生證、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大學英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學校出具的研究生階段成績單一式兩份、研究生就業推薦表及研究生專業方向證明材料的復印件。研究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到證原件最遲應于2016年7月30日前提供。
2.尚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附件2)、報到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包括本科階段和研究生階段)、大學英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學校出具的研究生階段成績單一式兩份、研究生專業方向證明材料的復印件(本碩連讀的考生如無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必須提交本碩連讀相關證明材料)。就業后再報考就讀研究生者,除應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入學前與原就業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三級及以上醫院工作證明或三級及以上醫院規培經歷證明。
3.在職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包括本科階段和研究生階段)、大學等級英語證書或成績單、學校出具的研究生階段成績單一式兩份、研究生專業方向證明、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同意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暫未能提供者最遲應在檔案審查階段提供)材料的復印件、三級及以上醫院工作證明。
4.留學歸國人員:除應提供上述相關類別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者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批表》復印件。
5.就業后再報考就讀研究生者,除應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入學前與原就業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報名登記表中如有填寫工作經歷、表彰獎勵等情況的,應同時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四、資格初審
(一)泉州市第一醫院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選,按照閩人發[2007]104號文件規定,收取考務費每人80元。
(二)資格初審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并由人力資源管理科通知參加考核。
五、考核工作
(一)博士崗位采取面試考核方式決定擬聘人選。
(二)碩士崗位采取筆試、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所占比例為3:3:4)的方式決定擬聘人選。
(三)行政后勤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所占比例為3:7)的方式決定擬聘人選。
考試均實行百分制,報考者的綜合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考核工作接受有關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并嚴格執行回避相關規定。參加對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持上述報名材料的原件到達指定的地點參加考核(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另行安排)。
六、體檢工作
(一)體檢對象的確定。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數。
(二)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三)體檢的組織。體檢工作由泉州市第一醫院統一組織。參加體檢人員應按通知時間準時參加體檢,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確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體檢者,必須事先向泉州市第一醫院人力資源管理科提出書面申請,說明情況并征得同意。體檢不合格者可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女性報考者因懷孕等原因部分項目不能參加體檢的,可申請延期體檢,但應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七、檔案審查、公示及聘用
(一)檔案審查
1.考核并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屬2016屆畢業生的,由泉州市第一醫院通知考生簽定協議書,畢業后進行調檔和審查;其他人員應及時將個人檔案調到泉州市人社局流動開發科,以便辦理檔案審查手續。
2.審查階段將對應聘者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工作實績等。
3.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期限內提供相關資格證件原件以便進行資格復核。
4.所有應聘人員還需同時提供計生和綜治證明。其中:2016屆畢業生提供學校出具的計生、品行鑒定(紀律和違紀情況)證明;其他人員提供縣級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和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縣級以上綜治部門出具的綜治情況證明(或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5.應聘人員必須完整、如實地填寫各項信息、提供各種證明材料,并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全責。凡被發現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資格,并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計入誠信檔案等處理,且三年內不得參加泉州市第一醫院招聘。
(二)公示、聘用及待遇
報考者的資格條件經招聘單位再次復核無誤后,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市第一醫院官方網站公示七天。擬聘用人選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市人社局備案后,予以辦理相應聘用手續。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應聘者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實行合同管理,試用期滿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工資按國家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享受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待遇。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如理論、技能、面試、體檢通知等)將通過泉州市第一醫院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應聘人員要隨時關注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個人,因未及時關注網上相關信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自負。應聘人員填寫的聯系電話號碼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因號碼錯誤、無法聯系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負。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請及時向泉州市第一醫院人力資源管理科(0595-22277026)咨詢。
(二)應聘人員在體檢、審查及復核環節不合格或棄權的,由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在考核合格的人選中遞補。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電話:0595-22277714。
(四)應聘人員應完整、仔細閱讀本通告后方可報名。因未完整、仔細閱讀本通告相關規定而影響應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市第一醫院負責解釋。
泉州市第一醫院
2016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