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教學科研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組織2014年度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本次計劃招聘工作人員50人,其中,教師崗位人員42人、教輔崗位人員3人、輔導員崗位5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2014年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一)。
二、招聘基本條件及年齡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5.符合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二)其他條件說明
1.教授一般不超過50周歲(女教授一般不超過45周歲),副教授、博士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員一般不超過40周歲,以上人員中個別學術水平高、業績突出的優秀人才和學校緊缺專業的人才,其年齡要求可適當放寬。
2.應聘輔導員崗位的不超過30周歲(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聘其他崗位的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輔導員崗位所要求擔任的“學生主干”指應聘人員在大學學習期間擔任的副班長、班級團支部副書記或院校學生會副部長以上學生干部職務。
4.應聘航海類專業教師崗位年齡要求詳見《2014年泉州師范學院招聘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專業教師的條件和優惠待遇》(附件四)。
三、報名辦法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可根據需要采取現場報名或信函報名方式參加報名。
1.現場報名
地點:泉州師范學院人事處(地址:東海校區行政辦公樓814室)
聯系電話:林老師0595-22906239 王老師0595-22783070 2.信函報名
應聘者按照報名要求將材料郵寄或快遞到“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東海大街398號 泉州師范學院人事處林老師” (郵編362000)。
(二)報名時間
2013年12月20日—2014年1月4日。
現場報名為以上時間段內工作日上班時間,信函報名的截止日期以寄出郵戳為準。
特別說明:若報名時間截止后未能完成招聘計劃,將組織未完成招聘計劃的崗位開展新一輪招聘工作,具體事宜將通過泉州人事網和泉州師范學院網站另行通知。
(三)報名所需材料
1、《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二)一式2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2張。
2、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本科及研究生階段)、本科及研究生階段課程成績表(加蓋教務部門印章),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已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須提供相應資格證書。(信函報名者可先提供復印件,原件待面試前驗證)
3、應聘輔導員崗位人員還需提供以下相關證明: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在學期間擔任一年以上學生主干,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
(四)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考核,名單在泉州師范學院綜合信息網(www.qztc.edu.cn)公布。應聘人員應完整如實填寫《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四、考試考核
(一)考試考核辦法
1.教師崗位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知識和基本能力。應聘對象為碩士研究生學歷以上的考試考核以試講(15-20分鐘)、口答評委提問或崗位技能考試為主要形式;應聘對象為本科學歷的考試考核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筆試時間為60分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形式和碩士研究生學歷以上的考核形式一樣,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人選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考崗位所需人數1:3比例確定。
2.教輔崗位、輔導員崗位考試考核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知識和崗位技能等。筆試時間為90分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5%,筆試內容主要包括對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工作和所報考崗位知識技能的了解和認識等;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5%,面試內容主要以崗位知識技能為主。面試人選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考崗位所需人數1:3比例確定。
(二)考試考核時間
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試考核成績
考試考核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線為75分。成績將在泉州師范學院綜合信息網(www.qztc.edu.cn)公布。
五、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在考試考核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
2.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行。
(二)考察
體檢合格后,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以及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實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師范學院綜合信息網、泉州人事網(http://www.qzrs.gov.cn/)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人事處與應聘者簽訂聘用協議書,并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或調動手續。
六、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二)本次公開招聘聘用人員中,碩士研究生及以下學歷人員自行解決住房。經試用、考核符合學校引進人才條件的,享受學校引進人才的優惠政策。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人事行政部門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95-22919635、22119493.
(四)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師范學院負責解釋。
泉州師范學院
2013年12月 20日
附件下載:崗位信息表+報名登記表+相關待遇.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