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創業導師隊伍建設,充實省、市創業導師庫,更好地為廣大創業人員提供咨詢和指導服務,現向我市各企業、大中專院校、創業培訓機構、創業貸款擔保機構、創業服務機構、創業孵化機構、行業協會及其他各類相關單位公開征集優秀創業導師。
一、選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堅持原則,辦事公正;
(二)身心健康,熱愛創業事業,有良好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具有較強社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自愿從事創業指導工作;
(三)熟悉國家及地方有關創業就業政策法規,有較高的政策理論素養和專業技術水平,熟悉企業管理和市場運作規律;
(四)在創業指導、創業培訓、創辦或管理企業等方面有豐富經驗或專業特長,并具有豐富的授課、指導經驗;
(五)能夠服從安排,積極參加人社部門組織的各類創業指導活動。
二、選聘范圍
(一)大中專院校、科研機構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市場營銷、創新創業教學、研究的學者或專職從事創業指導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
(二)自主開辦企業5年以上,并保持一定利潤增長的成功創業人士;
(三)具有5年以上創業投資或企業管理經驗,有較強整合創業資源能力的企業管理者、投資專家、天使投資人;
(四)社會團體和社會中介、咨詢、培訓、創業孵化等機構從事創業指導相關服務5年以上的專業人員;
(五)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工商、稅務、金融、法律、科技、商務、中小企業管理等部門從事相關工作5年以上,熟悉創業政策、法律法規和辦事流程的人員;
(六)其他從事創業指導服務相關人員。
三、工作職責
(一)為有創業意愿或處于創業初期的各類創業者提供項目策劃、開業指導、項目評估、市場分析、經營管理、融資貸款、政策法規等方面的咨詢和指導;
(二)接受創業者委托,對創業項目進行必要的市場調查及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意見及建議;
(三)保持與創業孵化基地或相關機構溝通、聯系,并提出合理性意見和建議;
(四)積極向各級創業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積極參與各類創業輔導活動;
(五)保守創業者和幫扶企業的商業秘密。
四、選聘程序
(一)省級創業導師: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填寫《福建省創業導師申請表》(附件1),并附相關資質、榮譽等材料,經所在單位或推薦機構審核后,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將相關材料(含紙質和電子版)一并報送所在地縣(市、區)人社局。各縣(市、區)人社局對申請人資格條件、業績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并出具推薦意見后報送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統一遴選推薦至省人社廳。
(二)市級創業導師: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填寫《泉州市創業導師申請表》(附件2),并附相關資質、榮譽等材料,經所在單位或推薦機構審核后,于2020年8月31日前將相關材料(含紙質和電子版)一并報送所在地縣(市、區)人社局。各縣(市、區)人社局對申請人資格條件、業績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并出具推薦意見后報送市人社局。
對獲聘省、市級創業導師的,將頒發聘任證書,聘期為3年。
附件:1.福建省創業導師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