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啟者:
華僑大學1960年創辦于著名僑鄉福建省泉州市,是周恩來總理親自批準設立、中國第一所以“華僑”命名的高等學府,直屬國務院僑辦領導。國家領導人廖承志、葉飛親自擔任首任、次任校長。
1983年華僑大學被國家確定為“國家重點扶植的大學”。2003年學校在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評優秀等級,入選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和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12月23日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結束后,預計將有部分學生開始求職,為滿足畢業生和廣大企事業單位的用人需求,現將華僑大學2019年第四期“圓夢就業”網絡校園招聘會相關事宜通知如下,歡迎用人單位報名參加。
一、 活動時間:
報名截止時間:2019年12月25日
招聘開展時間: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8日
注:本次招聘會為網絡招聘會,不安排參會企業入校實地招聘,學校將采取線上宣傳企業招聘信息模式進行。活動期間,學校將對通過審核的企業相關招聘信息予以集中重點宣傳,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自主達成簽約意向。
二、報名方法
有意參會企業請認真填寫《華僑大學“圓夢就業”網絡校園招聘會參會申請表》(見附件1),連同企業營業執照發送至華僑大學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報名,學校將按有關規定對報名企業予以審核。
報名郵箱:hqubys@163.com
郵件標題:網絡招聘會報名+企業名稱
注:在報名表中粘貼企業詳細招聘說明鏈接的企業,請務必確保鏈接準確,出現惡意、違法鏈接者,由報名企業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參會須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報名參加本類招聘會的用人單位視為同意并承諾遵守以下要求:
1.用人單位應與學生簽訂正式、合規的就業或實習協議或合同,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為入職或實習學生購買各類相應保險;
2.用人單位為學生提供實習崗位,保證不安排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實習崗位和高危崗位,不侵害學生合法權益,并按照實際生產需要為學生制定實施技能培訓和有關能力訓練;
3.用人單位須指定專人負責實習學生安全管理及突發事件處理工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學生實習安全管理計劃和實習事故應急處置措施,在學生安全生產、日常生活、心理健康等方面給予指導和援助,對實習突發事件進行有效應對、控制和善后處理;
4.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5.對于違反上述規定承諾的用人單位,一經查實,學校將拒絕該企業再次入校招聘,企業并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聯系方式
華僑大學學生就業指導中心:
泉州校區:0595-22691552
廈門校區:0592-6160358
華僑大學學生就業指導中心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