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至2018年,市、縣兩級總工會將實施農民工創業扶助工程“百、千、萬”計劃,即三年內,每年扶持100個農民工創業項目、實現1000名以上農民工獲得創業培訓、帶動10000名以上農民工就業,通過扶持創業和就業幫助更多農民工實現脫貧致富。這是記者從4日召開的泉州市農民工創業扶助工程現場推進會獲得的消息。
扶助對象須具備四條件
農民工創業扶助工程的扶助對象須具備四個基本條件:
一是“小”。所扶助的對象主要是符合農民工創業能力、技能和資金情況的小微項目,要求項目年度投資規模原則上不高于300萬元。
二是“新”。所扶助的對象必須是當年或近兩年新辦的農民工創業項目,已扶助過的項目除示范項目外一般不再給予資金扶持。
三是“特”。所扶助的農民工創業項目要能反映本地經濟特色、立足本地產業特點,要結合美麗鄉村建設,重點支持農民工因地制宜圍繞休閑農業、林下經濟、鄉村旅游、農村服務業以及傳統手工藝品和綠色農產品等特色產品的挖掘、升級、品牌化開展創業。
四是要“可持續發展”。所扶助的農民工創業項目通過工會牽頭的扶持,要能確實取得成效,增加農民工收入,帶動周圍更多農民工實現就近就地就業;要能實現可持續發展,有良好的發展前景,為周邊農民工創業者起到帶頭示范作用。
每個項目最多獲十萬元補助
獲補助的農民工創業項目,每個將獲5萬-10萬元的資金補助。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和工會扶持農民工創業專項資金分別承擔40%和60%。其中市、縣兩級財政每年每個項目各支持1萬元,市總工會每年每個項目支持1萬元,縣級總工會所申報的項目每年每個支持2萬元,有條件的縣級總工會可以在此基礎增加補助資金。每年6月底前,市、縣兩級工會的專項補助資金要撥付到位;10月底前,市、縣兩級財政的專項補助資金要撥付到位。
為扶助創業,市、縣兩級總工會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農民工創業培訓,鼓勵有條件的縣級總工會組織開展形式更加多樣的培訓活動;市、縣兩級總工會聯系知名企業、培訓機構,為農民工提供創業見習、實習和實訓機會。工會部門還將對創業農民工予以傾斜服務,各級工會每年開展送溫暖活動要將符合困難條件的農民工創業者和就業者及其直系親屬當做服務對象,每年的金秋助學活動要將符合助學條件的農民工創業者及其就業者的子女納入助學范圍,解決其后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