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南安市市長林榮忠主持召開市政府第6次常務會。
會議研究并原則通過《南安市名優教師培養基金使用管理規定(試行)》有關事宜。
基金的使用范圍包括獎勵各類優秀教育教學教研成果以及南安市教師專業發展成果,支持南安各類優秀教育教學人才開展教育教學教研活動,培育南安市級各類教學名師(名教師、名班主任、名校長和學科教學帶頭人)
使用范圍
獎勵優秀教育教學教研成果、獎勵教師專業發展成果、資助名優教師進修培養等三個方面,其中,大部分資金將用于獎勵每年度取得各類優秀教育教學教研成果,特別是獎勵指導學生在高考、中考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優秀教師。
獎勵細則
☑ 學生在高考中總分取得全省狀元的,將給予20萬元獎勵;取得泉州市狀元的,將給予10萬元獎勵。
☑ 學生在中考中總分取得全省狀元的,將給予10萬元獎勵;取得泉州市狀元的,將給予5萬元獎勵。
☑ 此外,學生考入“985” “ 211”工程高校,在學科、技能和創新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以及在小學學科質量監測中平均成績名列前茅的各類型學校和教師也將得到額度不一的獎勵。
林榮忠指出
南安是教育大市,但距離教育強市仍有一定的差距,邁向教育強市的工作依然任重道遠。他強調,要進一步整合、優化教育資源,合理調整教育規劃布局;要在教師職稱評定和合理流動上多下工夫,積極調動全體教師工作的能動性和積極性,激發教師的內驅力。設立南安市名優教師培養基金對加快南安名優教師隊伍建設,推動南安教育質量提升具有重大意義。基金要積極發動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教育,支持教育發展,并嚴格按照章程執行,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不斷壯大教師隊伍,提高教師質量,提升教育質量,邁向教育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