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泉州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工作流程:
(一)工作任務
泉州市“三支一扶”計劃每年招募100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洛江區、泉港區、南安市、惠安縣、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和泉州臺商投資區的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2年。
(二)招募對象
招募對象為當年度全日制普通高校泉州生源應屆畢業生和近年來未就業泉州生源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三)組織招募程序
1.崗位征集及發布(3月份)
市“三支一扶”辦根據各地崗位征集、畢業生日常管理服務和政策落實等情況,研究下達當年度各地招募計劃指標,通過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招募系統(http://www.fjbys.
gov.cn)向社會發布招募崗位信息。
2.組織報名(3-4月份)
依托省公共網招募系統(http://www.fjbys.gov.cn),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招募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規定期限內登錄招募系統查詢招募崗位信息,選擇合適的崗位報名。
3.審查考核(4-5月份)
資格審查和考核由市“三支一扶”辦及畢業生所在院校負責進行。
4.體檢公示(6-7月份)
市“三支一扶”辦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統一組織入選高校畢業生到指定醫院體檢。對體檢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市“三支一扶”辦審核確認后在泉州人才市場網公示三天。經公示無異議的,作為派遣對象。
5.崗前培訓和出征派遣(7月份)
市“三支一扶”辦組織派遣對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派遣“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服務地報到。
上述組織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調整,市“三支一扶”辦將及時在泉州人才市場網(m.lglffg.com)公布。
二、泉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流程:
(一)見習對象和條件
畢業1年內未就業的市內高校畢業生、市外高校泉州生源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堅決擁護黨的領導,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
3.具有符合見習職位所需的專業等要求的條件;
4.自愿提出見習申請。
經實名登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雙困畢業生”可優先參加就業見習計劃。
(二)見習期限
見習期限一般為3個月。
(三)報名方式
符合見習條件要求的畢業生可直接到各縣(市、區)人社部門登記、參加各縣市區舉辦的見習招聘會或直接到見習基地應聘見習崗位。
(四)其他事項
1.見習期間,見習單位應按月向見習畢業生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基本生活補助。其中,地方政府每人每月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給予補貼,補貼部分由見習單位先行墊付,見習期滿后統一向各縣(市、區)人社部門申領。
2.各縣(市、區)要加強對見習單位和見習畢業生的管理服務,督促見習單位及時為畢業生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指導見習單位為見習畢業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做好見習人員傳幫帶、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護工作,確保見習畢業生生命財產安全,提高見習成效。
3.鼓勵見習單位在畢業生見習期間或期滿后接收畢業生。見習單位在畢業生見習期間接收見習畢業生的,可按照原定見習期享受有關政策優惠。
三、高校畢業生創業資助申報流程
(一)申報人資格
1、申報人須是市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在校生或畢業五年內在泉創業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含香港、澳門、臺灣高校畢業生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
2、申報人已在泉州市行政區域內創辦獨資、合資或合伙企業,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創業實體,并擔任該企業或創業實體法定代表人;或從事個體經營。
3、申報人在創業企業或實體中出資總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30%。
(二)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申報人簡歷
3.申報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畢業證書(在校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公司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原件及復印件
6.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
7.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創業項目計劃書》
上述材料均需加蓋申報人公司公章,并按順序裝訂成冊,如有其它材料可依次附后。
(三)工作流程
1、申報
①申報人為市內大中專院校在校生的,向所在院校就業工作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由各院校審核匯總統一報送。
②申報人已畢業離校的,向創業實體注冊地的縣(市、區)人社局提交申報材料,經縣(市、區)人社局審核后報送市人社局。
2、審核
參照《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項目申報評審辦法》,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核。
3、評審
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創業項目,提交專家參照《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項目申報評審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評審,評審分為書面評審、現場答辯和實地考察三個環節。
4、公布
在泉州人事網、泉州人才市場網公布評審結果,并按照評審結果撥付扶持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