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務事項1: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接收流程
1、申請人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備案表》到窗口申請辦理。
2、審核合格,開具《調檔函》給申請人
3、申請人攜帶《調檔函》到原存檔機構調檔案。
4、檔案寄出單位(有人事檔案保管權)通過機要通信、應屆畢業生檔案專用EMS或專人送達的方式轉遞到檔案室。
公共服務事項2: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遞流程
1、流動人員或畢業生檔案轉遞,申請人提交具有檔案管理權限的單位開具的《調檔函》,檔案室填寫《檔案轉遞通知單》,密封后通過機要交通進行轉遞。
2、調檔單位工作人員持單位開具的《介紹信》、《調檔函》和個人有效證件可直接到檔案室簽名領取。
3、轉出檔案時,要認真檢查核對材料,嚴密包封,并及時修改電腦數據信息(注明調入單位和調出時間)。
4、轉出的人事檔案逾期一個月未收到“回執”的,應催問收檔單位,以防丟失。
公共服務事項3: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和歸檔流程
歸檔材料主要是人才調動表、畢業生就業審批表、畢業生報到證、干部履歷表、職稱、業績考核、學歷更改等材料。具體要求:
1、必須是辦理完畢的正式文件材料。
2、必須完整齊全、真實、文字清楚、對象明確,寫明承辦單位及時間。
3、必須手續完備,凡規定應由單位審查蓋章的,須有單位蓋章。
4、單位鑒定、審查(復查)結論、處分決定、民主評議和單位考核形成的綜合材料等,須經本人簽字確認(本人未簽字確認的由單位備注)。
5、檔案材料須統一使用A4規格的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及純藍墨水和復寫紙書寫。
6、歸檔的材料應為原件。
公共服務事項4: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整理和保管流程
公共服務事項5: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查閱流程
1、查閱人事代理檔案,須兩名以上中共黨員并持有《查檔審批單》、《用人單位介紹信》(寫明查閱人姓名、查閱理由及被查閱人姓名)。
2、因預備黨員辦理轉正手續需借出預備黨員材料,借用人提供所在單位黨委或黨支部出具的《介紹信》、《借條》、個人身份證件,方可借出,轉正后密封及時歸還。
3、查閱檔案時,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增添圈劃、污損檔案材料。
公共服務事項6:
依據檔案記載出具相關證明流程
1、出具范圍:存檔證明、經歷證明、親屬關系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其他證明。
2、申請人攜帶有效證件到窗口辦理。
3、依據檔案內容出具相關證明。
公共服務事項7:
提供流動人員政審服務流程
1、政審單位派遣兩名中共黨員攜帶個人有效證件及《單位介紹信》到窗口辦理。
2、經審核,符合規定,提供政審所需檔案。
3、因需要而摘錄復制檔案內容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報批同意。對其摘錄復制部分,由檔案管理人員與原文核對無誤后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