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將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失業保險及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期限延長至2019年4月30日。符合條件的地區可從今年5月1日起再下調工傷保險費率20%或50%。”
那么,繼續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費率,是否會對基金運行以及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標準造成影響?一起來看,人社部副部長游鈞怎么說——
降費對經濟社會持續穩定
健康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適當降低企業養老保險的費率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要決策。黨中央國務院總體部署從2015年以來,快三年多的時間,先后降低或者階段性降低了社會保險費率4次,總體的社保費率從41%降到37.25%,總體幅度接近10%,累計減少降低企業成本約3150億元。
這幾年降費對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增強企業的活力,促進就業創業,對經濟社會持續穩定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這次降費,從社保來說主要是延續2016年以來企業養老費率降低的政策,從20%降到19%。原來是到2018年4月30日到期,現在延遲一年到2019年4月30日。
之所以做出這樣的決策,是統籌考慮了當前的經濟運行情況對基金征繳的影響,人口老齡化對基金支付的壓力,以及基金收支地區性的差異。經過認真研究、論證,有的放矢、精準發力,在降低企業成本的前提下,確保整個基金的運行不發生風險。
基金運行穩中向好
從2017年企業養老保險的基金運行情況來看,基金運行是總體平穩并且穩中向好。
2017年征繳收入的增幅達到17%,是近五年來最高水平,基金總收入達到3.3萬億,支出2.85萬億,當期結余將近4400億元,累計結余達到4.14萬億,可支付月數達到17.4個月,基金運行是平穩的。
經過測算,如果按照繼續延長養老保險降低費率的政策,政策執行期內可以為企業降低成本大約540億元。
繼續階段性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
不會影響養老保險金待遇水平
1
這次延續階段性降費的政策經過了認真科學地測算和論證,階段性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的地區是有條件的,即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9個月以上,基金的支撐能力就有保障。
經過測算,養老保險基金費率降低1個百分點,絕大部分地區能夠當期收大于支,少數收不抵支的可以利用累計的結余來調劑。
2
實施階段性降費的省份,前提條件是必須保證養老保險待遇按期足額發放。沒有這個前提,降費無從談起。
從2016年開始實施階段性降費,總體效果是好的,不僅待遇沒有降,連續兩年都調整了養老金的待遇水平,包括今年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人社部已經部署了2018年的養老金待遇調整工作,將有1.14億退休人員能夠享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