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開展“人才分類評價改革”專項行動,推進人才“港灣計劃”縱深落地,近日,泉州市印發《關于下放中級職稱評審權限的指導意見》,決定從今年起逐步下放中級職稱評審權限,鼓勵企業開展自主評聘試點工作。
我市將按照“以用為本,創新機制”的原則,有序向符合條件的縣(市、區)、市級產業龍頭企業和行業協會(學會)下放中級職稱評審權,推動用人單位按照管理權限開展職稱評審,進一步發揮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
根據《意見》,評審的范圍對象包括我市符合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結合我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狀況,把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系列中級職稱評審權下放至縣(市、區),堅持評聘結合原則,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各產業龍頭企業、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業單位在開展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同時,結合自身發展需要和崗位專業特點,開展自主評聘,并根據評聘結果自行頒發聘任證書。
《意見》對縣(市、區)、企業、行業的申報條件分別提出了不同要求。其中,企業申報條件就要求具有完善的組織機構、一定的技術規模和人才數量,例如單位從業人員達到500人以上,專業技術人員達到150人以上,每年符合申報評審中級對象達30人以上等。凡具備條件的縣(市、區)、市級產業龍頭企業或行業協會(學會),可申請組建行業內認可且符合我市產業發展需要相應的專業中級評審委員會(評委庫),經有關系列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市人社(職改)部門批準后,開展本地、本企業、本行業中級職稱評審工作。
市人社局審批科有關負責人表示:“以往中級職稱只能在市一級進行評審,如今按照行業和縣(市、區),分層分類建立涵蓋各領域各行業和縣域特色產業人才的評價機制,有利于促進人才評價與培養、使用、激勵等相銜接,充分發揮人才評價的正向激勵作用,讓更多人才集聚泉州干事創業。”(泉州晚報記者吳宗寶 通訊員潘裕木)